
今天喝了很多酒,也說了很多話,但是裡面的人通通不是熟悉的角色
我到回家一直在想,但是始終記不得他們的樣貌…
只記得他們是某某議員、還有一些奇怪的老人家
當然,我還記得,一位喝酒醉的市議員…@_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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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時間我的記憶完全保持空白的狀態…
我只記得
我人在「安平」
我依悉記得
今天的我真的喝了不少酒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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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能不要喝最好就不要喝
酒醉會很辛苦的。特別是在過量吐時,要吐吐沒有東西
是很形容的「甘苦」。頭會痛的要命
如過醉隔天那會更很辛苦的。
如果少量的話。那就像喝飲料一樣沒有什麼
只是解渴而己
酒因喝到四五分是最舒服的
如果你沒有喝酒可能很難形容給你聽的
能不喝最好是不要喝
喝酒會誤事的,不要說不可能的
酒喝過量會暫時失記。就是你會記不起你昨天喝酒時所發生的事情
※我第一次在喝醉的時候寫我的部落格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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